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2025年度SDH/OTN光传输设备集约化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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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2025年度SDH/OTN光传输设备集约化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5-TJ01-WZ125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SDH/OTN光传输设备采购管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规模化、整体化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集团公司集约化采购工作总体安排,北方管道公司负责牵头组织集团公司SDH/OTN光传输设备的集约化采购工作。 本次集约化采购调研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度SDH/OTN光传输设备预测需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东北公司光通信系统更新改造、苏皖豫干线项目、文23—安庆天然气管道项目、西二线光传输系统改造、西南成品油管道SDH光传输系统升级改造、库鄯线光通信系统更新改造、西一线轮吐线光通信系统更新改造、泰青威线光通信系统更新改造”等项目。19家企业2026年2月-2027年2月计划采购SDH/OTN光通信设备需求估算金额约35513.147万元,其中SDH设备34533.147万元(422套),OTN设备980万元(4套)。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SDH/OTN光传输设备框架供应商,并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SDH/OTN光传输设备时,按照框架采购协议实施。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2025年度SDH/OTN光传输设备集约化采购SDH光传输设备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6-01-12 09:00:18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SDH光传输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制造商参与投标的,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制造商以及被授权的代理商均被予以否决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但不执行框架协议下具体订单(采购合同)的,可委托一名代理商执行,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执行具体订单(采购合同)的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参与包1(SDH光传输设备)投标的代理商需取得包1主要产品(STM-1设备、STM-4设备、STM-16设备、STM-64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参与包2(OTN光传输设备)投标的代理商需取得包2主要产品(大型电交叉设备、中型电交叉设备、小型电交叉设备、光层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代理商只能使用一家设备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否则该代理商被予以否决投标。 本集约化采购招标项目,每个标包的主要产品中,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涉及的代理商均被予以否决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主要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和原厂针对安装调试、督导调试及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函。 包1: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一级基准时钟中涉及北斗产品,应提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中国泰尔实验室任意一家出具的独立北斗检测报告。 包2: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明。 2业绩要求: 包1、包2: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应标包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 或符合《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详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采购活动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的要求。 3财务要求: 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两年连续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供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 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4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最近3年(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严重影响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5)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6)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委员会在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投标人承诺满足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4-2020-1《油气管道工程设备数字标签规定》、DEC-OTP-S-IT-001-2020-1《油气储运工程电子标签技术规格书》 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2025年度SDH/OTN光传输设备集约化采购OTN光传输设备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6-01-12 09:00:18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OTN光传输设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制造商参与投标的,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制造商以及被授权的代理商均被予以否决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但不执行框架协议下具体订单(采购合同)的,可委托一名代理商执行,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执行具体订单(采购合同)的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参与包1(SDH光传输设备)投标的代理商需取得包1主要产品(STM-1设备、STM-4设备、STM-16设备、STM-64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参与包2(OTN光传输设备)投标的代理商需取得包2主要产品(大型电交叉设备、中型电交叉设备、小型电交叉设备、光层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代理商只能使用一家设备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否则该代理商被予以否决投标。 本集约化采购招标项目,每个标包的主要产品中,同一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涉及的代理商均被予以否决投标。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主要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和原厂针对安装调试、督导调试及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函。 包1: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一级基准时钟中涉及北斗产品,应提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赛宝实验室)、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中国泰尔实验室任意一家出具的独立北斗检测报告。 包2: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应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明。 2业绩要求: 包1、包2: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对应标包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 或符合《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详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采购活动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的要求。 3财务要求: 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两年连续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供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 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4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最近3年(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严重影响到与本次招标的相关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投标人全部否决。 (5)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6)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01月01日以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委员会在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公司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 (2)投标人承诺满足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4-2020-1《油气管道工程设备数字标签规定》、DEC-OTP-S-IT-001-2020-1《油气储运工程电子标签技术规格书》 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投标价格中予以考虑。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2-22 22:40:18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29 17:00:18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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