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九十五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福建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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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九十五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莆田九十五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512050003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莆田九十五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莆田九十五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项目 | 莆田九十五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岩路485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国家标准及院方需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特定资质条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排污许可证。
(4)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项)。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项)。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3项)。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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