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四六〇医院DSA专项改造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河南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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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四六〇医院DSA专项改造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四六〇医院DSA专项改造项目(编号:gkbz202511240001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郑州四六〇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郑州四六〇医院DSA专项改造项目 | 郑州四六〇医院DSA专项改造项目 | 1 | 包 |
项目计划工期为: 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郑州四六〇医院住院部一楼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图纸、合同及采购人相关质量技术文件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使用 。
其他:
(1)采购范围:负责郑州四六〇医院DSA专项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与装饰工程、DSA防辐射工程、电气工程、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化弱电、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医疗气体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限价:999171.89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满2年。
(5)成交候选人及成交人:成交候选人:不超过3名,成交人数量为:1名。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6)其他:关于采购范围与建设规模详细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或变更说明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7)供应商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资格声明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原件首页、关键页、签章页、签订日期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11)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安全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资格声明函》】。
(13)供应商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融通医疗健康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资格声明函》】。
(1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提供《资格声明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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